广州市海珠城市更新服务有限公司(下称城更服务公司)成立于2021年4月,是由广州市海珠科技创新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下称海创集团)出资成立的国有独资公司,主营土地房屋拆迁业务。现根据业务发展需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四名,有关招聘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公开招聘工作人员4名。
二、工作职责和任职条件
(一)工作职责
1.协助拆迁补偿安置方案的编制、谈判、签约、回迁等工作;
2.负责拆迁补偿协议合同文本条款、房屋数据、图纸等数据的复核;
3完善并归档相关土地、房屋、权利人信息数据档案;
4.完成上级领导安排的其他工作。
(二)任职条件
1.具有良好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品行端正,无犯罪记录;
2.同其他单位无劳动关系,具备良好的职业操守,有较强事业心和敬业精神,认同公司企业文化;
3.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熟练操作日常办公软件,国粤语流利、熟悉广州村域文化优先;
4.有较强的抗压能力和团队合作的能力,责任心强;
5.身体健康,无不良嗜好,年龄40岁以下(1981年4月30日以后出生)。
三、招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通过海创集团网站、海创集团公众号、智联招聘等平台面向社会公开发布招聘公告。
(二)报名时间:发布公告之日起至2021年6月4日18时止。
(三)报名方式:本次报名不设现场报名。报名人员可在相关网站下载并填写《公开招聘报名表》,并通过以下方式提交个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职称证书、能够证明本人工作经历和近年来主要工作业绩的有关材料:报名人员将报名材料发至邮箱地址hcjtdqb@163.com。
(四)资格审查:对报名人员个人信息的真实性、是否符合报名资格条件及岗位匹配性进行初审,经资格初审合格的人员,将电话或邮件通知进入面试环节。
(五)面试
1.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2.面试分为初试、复试两轮进行
(六)体检:按选聘人数和成绩高低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如体检不合格者,按照成绩由高到低递补。
(七)聘用及待遇
1.聘用手续:经面试、公示期满符合条件的人员,按规定办理相关聘用手续。被聘用人员与城更服务公司签订劳动合同,聘用期2年,试用期为2个月,试用期内不能胜任所聘岗位工作者,解除聘用合同。
2.待遇:工资福利待遇面议,试用期工资为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80%。
四、其他事项
1.联系电话:89441351,联系人:周小姐
2.应聘人员应保证所提供的应聘材料真实可靠,如有虚假,将取消应聘人员考试或聘用资格。
附件:公开招聘报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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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海珠科技创新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2021年5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