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单位:广州市海珠区新滘经济发展总公司
二、项目名称:敦和路195号DN100永久用水安装工程
三、评标单位:广州市海珠区新滘经济发展总公司
四、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五、投标人资质要求:
(一)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二)投标人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包含水处理安装服务、建筑物自来水系统安装服务。
(三)投标人须获得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
六、项目地点:广州市海珠区敦和路195号
七、工程内容
(一)申报、取得广州市自来水有限公司DN100水表批复和永久用水方案,并根据批复方案进行施工、装表、通水、验收等永久用水工程的所有费用。
1.安全文明施工
(1)重点位置的安全防护费用
(2)危险条件下的安全防护费用
(3)垃圾清理与消纳费用
2.现场及周边环境的保护与修复
(1)临时道路、围墙的保护及修复费用
(2)对临近公共设施、房屋、道路、市政设施的保护及修复费用
3.施工机械
4.其他
(1)工程用水报装及报建资料费、手续费
(2)规划局管线测量费
(3)工程设计费
(4)工程耗水费
(5)关制工劳务费、水质检验费
(6)路面开挖及修复费
(7)室内二次供水设施清洗及竣工查验费
(二)完成市政供水管网接驳工作
根据广州市自来水有限公司批复永久用水方案,完成市政供水管网接驳工作及按相关规格完成土建施工工程。
1.DN200*100开叉接驳(1处)
2.球墨铸铁管及钢管安装(内容:管道、管件及弯管制作、安装;套管(包括非防水翼环套管)制作安装;管道采用承插胶圈连接;管道除锈、刷油;管道消毒冲洗、水压及泄漏测试;管沟开挖回填(按规范验收要求)。规格及数量:球墨铸铁管 DN100管 PN=1.0MPa 20m)
3.阀门井砌筑(内容:垫层铺垫;混凝土浇筑;养护、砌筑;勾缝、抹面;井盖、拜台、过梁制作安装;土石方场内运输及回填。规格及数量:砖砌闸阀井 DN100 1座)
4.法兰阀门安装(阀门安装连法兰;除锈刷油;启闭标识制作。规格及数量:弹性座封闸阀 DN100 PN=1.0MPa 1个)
5.消防栓地上式安装(消防栓安装连法兰;除锈刷油;启闭标识制作。规格及数量:防撞式消火栓 DN100 PN=1.0MPa)
(三)水表工程
1.球墨铸铁管及钢管安装(内容:管道、管件及弯管制作、安装;套管(包括非防水翼环套管)制作安装;管道采用承插胶圈连接;管道除锈、刷油;管道消毒冲洗、水压及泄漏测试;管沟开挖回填(按规范验收要求)。规格及数量:钢管安装 DN100 10m)
2.不锈钢防盗水表箱安装(混凝土垫层铺垫;不锈钢水表箱制作、安装;防盗锁安装;防腐。规格及数量:不锈钢防盗水表箱 DN100水表组 1座)
3.水表组安装(水表安装;表前表后阀门安装;水表前后法兰短管安装;配套的Y型过滤器、止回阀、伸缩节安装。规格及数量:水表组DN100 1套;弹性座封闸阀 DN100 PN=1.0MPa 2个;止回阀 1个;Y型过滤器 1个。)
八、招标项目限价
本项目的投标最高限价为人民币壹拾伍万伍仟柒佰元(¥155,700元,含税),投标总价高于最高限价的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九、承包方式
包工、包料、包工期、包质量、包安全、包文明施工、包资料整理与移交、包主管部门的技术、施工方案的备案和验收,采用造价总包干的形式。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中标人不得转包或分包工程,否则招标人有权终止合同并由中标人承担违约责任。
十、标函内容
详见本项目邀标文件。
十一、时间安排
(一)发布公告时间:2020年3月19日至2020年3月25日。
(二)递交报名资料时间:2020年3月19日至25日工作时间内(上午8:30-12:00;下午2:00-5:30),逾期不接受报名。
(三)投标保证金交纳时间:2020年3月19日至25日。
(四)勘察现场时间:2020年3月26日上午10时。
(五)投标时间:2020年3月30日下午2时至2时55分。
(六)开标时间:2020年3月30日下午3时。
十二、有关事项
(一)投标人在提交的投标文件中的“投标人名称”、“项目经理”必须与投标报名的名称相一致,不得更换。
(二)所提供的投标资料必须属实,如发现虚假资料,中标人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招标人有权采取包括终止合同在内的一切措施以及向中标人追讨由此产生的一切损失。
(三)招标失败:有下列情况之一出现将视为招标失败,招标人将重新招标:
1.投标截止时投标人少于两家;
2.评标委员会根据招标文件的规定和要求,对投标文件的有效性进行审查。
(四)招标人应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的内容,与中标人签订承发包合同。但招标人能提供证据证明中标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该中标无效,招标人可以不与中标人签订承发包合同:
1.中标人与其他投标人串通进行投标的;
2.中标人拒绝执行招标文件的要求和其投标文件的承诺;
3.中标人不与招标人签订承发包合同的,或拒绝按中标价签订承发包合同的;
4.中标人以他人名义进行投标的;
5.中标人弄虚作假骗取中标的;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损害招标人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
(五)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人不予受理:
1.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
2.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
(六)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评标委员会初审后按废标处理:
1.投标人资格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或以他人名义投标的;
2.无企业法人盖章并无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的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的;
3.投标文件夹附有招标单位不能接受的条件,对招标文件的要求和条件未作实质性响应的;
4.投标文件内容不全或关键字迹模糊、无法辨认的。
十三、投标须知
(一)招标组织:本项目的招标由广州市海珠区新滘经济发展总公司负责具体组织工作。
(二)投标费用:投标人承担其编制投标文件与递交标书所涉及的一切费用,不管投标结果如何,招标人对上述费用不负任何责任。
(三)不论投标结果如何,投标人的投标资料均不退回。
(四)招标人对未中标人无需作任何解释。
(五)投标人应认真审阅招标文件中所有的内容,如果投标人编制的投标文件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要求、投标文件出现错误或虚假行为的,其投标文件视为废标。
(六)由法定代表人授权的代理人签署文件或出席会议时,必须随文附带或随身携带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书。
十四、评标办法
本次招标根据价低者得的原则,按照投标单位递送的综合报价情况进行选取。若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综合报价相同时,则通过抽签方式产生中标单位。若第一名放弃,则第二名作为中标单位,以此类推。
十五、廉政监督
本项目招投标的工作由广州市海珠科技创新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廉政监督室全程监督。
附件:敦和路195号DN100永久用水安装工程邀标文件及附件资料
广州市海珠区新滘经济发展总公司
2020年3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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