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开展2019年第四季度及2020年元旦和春节期间安全生产专项检查行动的通知》(海创司〔2019〕119号)文件要求,近日,海创集团副总经理谢宁带领第二专项检查行动组,到中心公司、华顺公司、沙园街、滨江街、昌岗街、凤阳街、龙凤街等物业开展安全检查工作。
先后对华顺公司天祥工业园及其管理物业,中心公司大干围园区物业,街道物业小组管理的沙园街荔福路68号及沙园市场二十多个商铺;龙凤街天庆里1号多座物业;昌岗中街敦仁里商铺;龙凤街道万福后街及后滘养老院等物业进行检查。检查各类场所共40处,发现隐患3处,待整改隐患1处,发出责令限期整改通知书1份。
检查期间,发现龙凤街天庆里1号多处物业残破,风险等级较高,提出物业接收小组要尽快与产业发展部对接,就该处物业升级改造情况进行筹划,确保风险可控;检查中还发现昌岗中街敦仁里部分商铺存在灭火器过期或灭火设备未更新等情况,并现场提出整改并发出限期责令整改通知书1份。谢总强调,安全生产责任重于泰山,街道物业接收小组人员要对检查现场存在问题进行复检并上报复检整改报告书。(海创集团 李彦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