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工程名称:广州市海珠科技创新发展集团有限公司10楼办公室装修项目
二、建设单位:广州市海珠科技创新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地点:广州市海珠区敦和路189号3号楼11楼
联系人:黄先生、林先生 联系电话:020-80922764
建设地点:广州市海珠区敦和路189号3号楼10楼
三、工程规模:小型
四、要求工期:自确认开工日期起 40 日历天
五、质量要求:符合海创集团验收合格标准
六、招标内容:按提供的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及有关技术资料,承包施工图纸中包含的室内装修等项目。
七、承包方式:按照设计图纸内容及工程量清单进行施工,采用包材料、包采购、包施工、包质量、包工期及包施工安全的总包干的形式
八、招标控制价: 人民币345000 元(投标总报价超过招标控制价的作废标处理)。
九、定标办法:经评审的综合评法 。
十、发布公告时间:2019 年8月19日至2019 年8月27日(投标申请人必须带备单位介绍信或授权委托书在发布公告时间内到建设单位处进行投标报名登记及领取招标图纸和工程量清单)。
十一、递交投标资料时间:自2019年8月19日8时30分至2019 年8月27日16时00分前(建设单位不接受逾期递交的投标资料)。
十二、开标时间: 2019 年8月28日
十三、投标资料要求:
1.投标资料封面(注明工程名称,投标申请人名称、委托人姓名、委托人手机号码等);
2.投标资料目录;
3.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及其年审复印件;
4.有效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
5.拟任项目负责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6.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打印的相关资料;
7.投标报价书(见附件,必须后附投标预算书)。
---以上1至7项资料的复印件要求按上述顺序排列打印页码,装订成册(一式二份,正本一份,副本一份,当正副本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同时每页复印件盖上公司法人公章(其它代用章均不予认可)并在骑缝处盖上公司法人公章,否则其投标资料将视作无效。递交投标资料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证明书中的被委托人须到场,并带备有效身份证明文件以备查验。
十四、本工程采用经评审的综合评标法,开标时,先检查各投标单位的投标资料密封性,对密封完好的投标资料进行开启,然后宣读投标报价等主要内容,最后将所有有效投标文件的报价由高至低依次排列,根据投标单位递送的投标文件完整性、资质情况以及综合报价情况进行评分,选取得分最高单位为最终中标单位。若有两个或两个以上得分相同时,则通过抽签方式产生中标单位。
十五、在规定的报名期间,报名单位不足3名时,招标人有权发布公告延长接受报名时间。在延期报时间内,已报名单位的资料仍有效并可自行补充资料,未报名的单位可根据公告的约定参与报名或依法重新招标。
十六、本公告内附广州市海珠科技创新发展集团有限公司10楼办公室装修合同。
十七、本项目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十八、招标公告的最终解释权为招标人,投标人对招标文件自行做出的理解、解释、推论和应用,招标人概不负责,投标人的报价低于成本价,一但招标人确定了该中标人,将视其投标报价已包含了合理的利润。投标人由于对招标文件的任何误解所造成的后果,均由投标人自负。
2019年8月19日
附件(本附件后必须付投标预算书)
经考察现场和认真研究该工程招标公告、施工图纸和其他相关文件后,我司愿按本表中所填写的投标金额、工期和质量目标或根据招标文件的约定所修正、核实并确定的另一金额、工期和质量目标承包广州市海珠科技创新发展集团有限公司10楼办公室室内装修工程的施工任务。
在投标有效期内,我司所编制的投标文件始终对我司具有约束力,我司随时接受中标。
除非另外达成协议并生效,我司递交的投标文件和贵单位的招标公告、其他相关文件以及中标通知书将构成约束我们双方行为的合同之一。
我单位保证将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招投标法的规定及招标文件的约定开展投标活动。如有违反,我单位愿意接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
投标单位(盖公章):